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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网专访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陈·巴特尔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19:47
 
 

“消除贫困:共建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918日,2018·北京人权论坛在京举行,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陈·巴特尔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权保障的分论坛上表示:我国三十多年的扶贫实践,尤其是精准扶贫战略的提出 与实施蕴含着生存权利、发展权利与幸福权利等多层次人权诉求。

国新网:您在向论坛提交论文的时候表示生存权与发展权的保障与消除贫困减贫和扶贫具有密切的关系,那您认为二者发生关系的中间纽带,或者说媒介是什么?

陈·巴特尔:这个是我这次提交论文的一个最主要的一个观点,就是我们过去探讨人权也好,探讨消除贫困也好,甚至把这两者自然就联系起来,那么它们实际上是两种形式,为什么会有联系呢?是我们需要在学术上搞清楚的,搞清楚以后还对我们的实践有一个解释作用,所以我这次就提交了这样一个论文,我个人觉得从学理的角度也好,从实践的角度也好,我发现把这两个东西联系到一起最重要的媒介,就是“需要”。

而需要是我们人的心理的一种感受,在需要这个研究领域里面做的最好的就是美国的心理学家马斯洛,马斯洛提出了人的五种基本的需要,分别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还有自我实现的需要。那么生存权和发展权显然跟这需要是有联系的,而我们消除贫困呢实际上跟生存和发展又有关系的,所以我个人认为需要就把这两种东西自然就结合起来了。那么说到需要它有几点,第一个就是它是分层次的,也就是说有低层次的需要和高层次的需要,低层次的需要主要有两种,第一是生理的和安全需要,我们经常说的衣食住行,叫低层次的需要,而这个在生存权里面它是最主要的内容。

第二个就是高层次的需要,高层次需要包括社交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个又跟文化和社会的需要有联系,而文化社会需要的满足正好是发展权的最重要的内容。而贫困问题正好阻碍了生存权和发展权,所以我个人认为需要是把它连接到一起的,不管是什么样的权利,最终的目的就是满足人的需要,满足人民的需要。

国新网:您认为精准扶贫都包含哪些层次的人权诉求呢?

陈·巴特尔:精准扶贫实际上是我们国家扶贫的一个新的阶段,那么我刚才讲了扶贫和生存权和发展权都有关系,而把它联系到一起的一定是需要,对吧,所以我国的扶贫是从1978年,严格意义上有组织的制度化是从1985年开始的,那么1978年到1985年这个阶段,我们的扶贫是救济式扶贫,从1985年到1993年,乃至2000年新世纪,我们叫开发式的扶贫,设立了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吧?我们从2000年,尤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以来,我们把它叫做什么,精准扶贫,而精准扶贫实际上是在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基础上的新的一个阶段,而这个阶段我们中国的学者对它进行研究以后认为,有三个人权的诉求:第一个诉求就是生存权,衣食住行,我们先做衣食住行;第二个呢发展,我们不但要衣食住行,还要参与发展,享受发展,共享发展;那么第三个呢我们还要幸福。这就是我们习总书记说的,我们要让多数,全部中国人得到幸福的生活,所以他应该包括生存的,发展的,幸福的三个诉求,所以说我们的精准扶贫和人权是紧紧相联系在一起的,而且是世界整个扶贫事业的非常重要的一个例子,也对世界整个扶贫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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