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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持续尽责的法治演进:从全球探索到法国实践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9日 14:28
 

企业可持续尽责的法治演进:从全球探索到法国实践


在全球化的经纬线上,企业可持续尽责的法治化转型正经历着深刻变革。从英国《现代奴隶制法》到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再到澳大利亚《现代奴隶制法案》,第一代立法以报告义务为核心,初步构建了企业人权责任的制度框架。英国法案要求企业披露供应链中的现代奴隶制风险,美国法案聚焦金融领域的冲突矿产披露,澳大利亚则通过政府强制+企业自治模式扩大监管覆盖面。这些立法实践如同星火,点燃了全球治理转型的燎原之势。


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重要代表,其2017年《公司警戒义务法》犹如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的涟漪已扩散至全球治理的广阔水域。这部法律不仅重绘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边界,更在司法实践与学理争鸣中,逐渐显露出法律规制跨国企业行为的复杂图景。其制度设计蕴含精妙平衡:立法者试图在道德理想与现实可操作性之间架设桥梁,构建了包含风险预防、过程管控与损害救济的三重义务体系。以风险预防为例,法律要求企业制定详尽的警戒计划,覆盖从原材料采购到终端销售的每个环节,将抽象的人权承诺转化为可量化的管理流程。


司法实践则呈现出更为生动的制度演进轨迹。刚果钴矿案中,法院以结构性依赖标准认定企业连带责任,突破传统因果链条;而孟加拉纺织厂火灾案更将监管穿透至二级供应商,令跨国企业合规部门措手不及。学理层面的争议则折射出法律规制跨国企业的深层困境——域外效力问题如幽灵般萦绕,支持方与反对方援引各色法律依据展开激烈论战。法国宪法委员会虽维持法律有效性,但特别指出需定期评估豁免条款,为未来调整埋下伏笔。


当我们将视野拓展至全球维度,法国的实践正在引发连锁反应。欧盟《可持续公司治理指令》的出台标志着区域监管协同的新阶段,但成员国间的实施差异已初现端倪。德国《供应链法案》的合规即责任豁免机制与法国路径形成鲜明对比,这种制度竞争或将催生出更优治理方案。对于中国而言,深圳、上海自贸区将ESG指标纳入政府采购的试点,既是应对国际压力的被动调适,也是产业升级的主动探索。但全国性立法的缺位,使得企业在面对跨国诉讼时仍显被动,凸显了制度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的时滞。


在这部法律的演进历程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法律文本的变迁,更是全球化时代监管范式的转型。当企业行为的社会后果跨越国界,传统法律框架的属地性原则显得捉襟见肘。法国的实践尽管存在争议,但它在全球治理转型中的探索价值不容否认。对于中国这样的制造业大国,如何在保障产业竞争力的同时,构建既符合国际趋势又体现本土特色的可持续尽责体系,已成为亟待破解的战略命题。这种制度探索,不仅关乎法律文本的完善,更涉及治理理念的革新,需要在全球经验与本土实践的不断对话中,寻找动态平衡的黄金分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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