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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人权法学问题、方法及其展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5:04
 

2023127日上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广州学者A岗特聘教授刘志强老师受邀出席张彭春人权论坛第七期南开法学工商业与人权系列讲座之七。本次讲座主题为人权法学问题、方法及其展开,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颖侠老师主持并致欢迎辞,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亮、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晶晶,以及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贾卓威为与谈人,法学院数名硕博研究生参加。

讲座伊始,唐颖侠教授表达了对刘志强教授到来南开大学法学院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并向与会师生介绍了刘志强教授的丰硕履历。刘志强教授主要致力人权法学、理论法学的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90多篇人权学术论文,拥有丰富的学术经验。

主讲环节,刘志强老师就其多年的教学经验与教学中的思考,提出了六个大问题,并着重围绕观念人权领域、规范人权领域、制度人权领域以及人权法学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与方法进行展开。刘志强教授老师强调法学研究中的人权应该关注普遍性,并以如何思考人权的概念界定为引入,提出人权是多学科研究的对象的观点,并进一步讨论人权界定的核心要素、人权的属性、人权内在功能构造、人权主体问题、人权义务及其体系、人权形态及其转化、人权要害及其意识形态化及数字人权等方面,这些方面组成了观念人权领域的核心问题。在观念人权的小结中,刘志强老师提出根据各学科对研究人权存在各学科不同的方法,应提炼出元科学办法:一般办法;具体办法。在人权学领域,刘志强老师提出何谓人权学、人权学的范畴与外延、人权学与其他学科、人权学的共识、人权学的研究方法、人权学与人权法学的区别等核心问题,并对之一一进行详细展开。人权法学领域中,刘志强老师则就人权法学元问题及其人权法学的构成进行讨论,展开说明了人权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如何建构,人权法学体系分类为元学科、一般学科和具体学科,法学人权与人权法学的区别等问题,就当今人权的学术化、理论化、体系化道路提出了深刻的思考与洞见。

最后,刘志强老师倾囊相授,为与会师生分享了文章写作、研究问题的经验,并鼓励大家在阅读和学习其他学科知识的基础上,进行交叉学科理论的应用。

于亮老师谈到今天的讲座不仅在知识上给予启发,同时也是研究上的激励与鞭策。于老师从国际法的角度就人权的界定进行讨论,谈到当下的国际人权法既非“国际”,也非“公法”,只是国际程序机制。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晶晶老师就国际法、环境法领域提出环境保护中公共参与的问题,刘志强老师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贾卓威老师表达了对今天讲座产生的共鸣,提出关于人权法学是否是独立学科、人权本身的局限和不足等疑问,与刘志强老师进行探讨。

在提问环节,南开大学法学院国际环境法博士生田静同学围绕环境权与人权问题进行了提问,刘老师对此进行了耐心地讲解与回答。

讲座最后,唐颖侠老师回顾刘志强老师的精彩发言以及三位与谈人的独到见解,再次表达对刘志强老师的感谢。刘志强老师也激励今天的青年学者和同学们要利用有限的人生,坚持纵深研究,将兴趣当作事业,终有一天成就自己的学术之路。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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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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