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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期:寻找危害人类罪的‘格劳秀斯时刻’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5:08
 

20231216日晚,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朱利江老师受邀出席张彭春人权论坛暨第八期南开法学工商业与人权系列讲座。本次讲座主题为寻找危害人类罪的格劳秀斯时刻’”,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颖侠老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滨老师、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隗佳老师与谈,南开大学法学院贾卓威老师及法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共二十余位参加。讲座伊始,唐老师对朱老师来到南开大学法学院表示热烈欢迎及衷心感谢,随后向与会师生介绍了朱老师在国际法教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绩。

在主讲环节,朱老师首先介绍了这一话题的由来,之后结合自己的思考,从危害人类罪的来源背景、定义问题、观点碰撞、未来展望四个方面展开了详细讲述。在背景来源部分,朱老师从1899年《海牙第二公约》序言开始,到2022年联大第77/249号决议为止,对危害人类罪国际法文件的起源与发展作了全面梳理。关于危害人类罪的国际法定义,朱老师列举了各国关于国际法委员会2019年通过的《防止及惩治危害人类罪条款草案》中危害人类罪定义问题的争议,展示了涉及危害人类罪定义的10多份国际法文件的描述。在观点部分,朱老师对《条款草案》第2条中的危害人类罪定义是否已经成为现行的习惯国际法作了细致分析。在最后部分,朱老师指出,《罗马规约》第7条关于危害人类罪定义的格劳秀斯时刻正在出现,需要引起利益攸关方的重视。

在与谈环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滨老师首先提到,朱老师所讲的内容对其特别有启发,其次认为朱老师学术研究的严谨与规范值得在座各位的学习,最后对于朱老师使用传统的习惯国际法分析方法是否妥当以及是否应积极推进危害人类罪其他的解决方案等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隗佳老师首先总结了朱老师的讲座内容,之后提出了危害人类罪是否会扩张成为口袋罪进而危害被告的人权及危害人类罪的溯及力与朱老师进行了探讨。

贾卓威老师对于此次讲座作了尽精微而致广大的总结,同时提出了如何区分灭绝种族罪与危害人类罪、危害人类罪罪名设立的正当性、以及危害人类罪的标准适用三个问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颖侠提出了危害人类罪的刑事化、及危害人类罪在道义上的正当性与法律上的不明确性如何协调的问题。此外,法学院博士生周贤桀提出人权概念固化如何应对新的挑战与溯及力的边界问题,法学院博士生卿亚蕾针对日本排放核污水是否构成危害人类罪、法学院本科生李孟圣就生态灭绝罪是否应当解释为危害人类罪、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熊丽就危害人类罪保护对象的范围问题进行了提问。朱老师对于这些问题一一做了详细解答,唐颖侠老师最后表达了对朱老师的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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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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