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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期:绿色原则畅谈共建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范式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7日 23:00
 


2024930日星期一下午,来自阿根廷拉普拉塔国立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中国研究中心的司芙兰教授受邀出席张彭春人权论坛暨第十四期南开法学工商业与人权系列讲座。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常健老师致欢迎辞,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颖侠老师主持,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南开大学拉丁美洲研究中心主任董国辉,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王翠文,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黄海涛,南开大学法学院赵晶晶副教授,以及南开大学部分研究生参加。

讲座伊始,常健教授致欢迎词,对其到来表达热烈欢迎。唐颖侠副教授向与会师生介绍了司芙兰教授,司芙兰教授担任阿根廷拉普拉塔国立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一带一路”拉美研究中心主任,是世界中国学研究联合会创始成员,拉丁美洲社会科学理事会(CLACSO)“中国与世界力量地图”工作组研究员。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中国法治国家建设、中国国际关系理论、中拉关系及中欧关系等,并著有《中国法律及其国际投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23)等。

  主讲环节,司芙兰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绿色原则的背景及其在中国民法典中的独特地位。绿色原则是一项创新性原则,突出了环境保护和社会包容的重要性。这一原则不仅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响应,更代表了中国民法典对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高度重视。随后,她阐述了中国宪法为绿色原则提供的法律基础。中国宪法中明确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责任,而绿色原则的贯彻则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在讨论绿色原则的国际影响时,司芙兰教授强调,中国在推动这一原则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中起到了先锋作用。她指出,绿色原则不仅限于国内层面,其更大的意义在于可以成为连接不同国家之间的桥梁。绿色原则是中国新《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象征着中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承诺。根据中国宪法第九条的规定,国家负有确保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珍稀动植物的责任,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任何方式破坏自然资源。司芙兰教授进一步解释,新《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强调所有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都应当为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通过推广绿色发展理念,中国正在领导全球气候行动和环境治理方面的对话,并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合作的样板。在这一背景下,司芙兰教授特别提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强调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新贡献。她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在于通过绿色原则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社会进步的平衡,促进全世界的共同繁荣。她还呼吁国际社会进一步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

此外,司芙兰教授深入讨论了绿色原则在国际人权法中的应用,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框架下,国家在逐步实现社会经济权利时如何应对环境挑战。她强调,虽然缔约国的义务受到“逐步实现”和“最大限度利用可用资源”的限制,但绿色原则可以通过《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解释规则和国际人权法合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承诺。

最后,司芙兰教授还分析了在实施绿色原则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她认为,尽管这一原则在法律上具有广泛的基础,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障碍。例如,各国环境法规差异较大,如何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协调绿色原则的应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全球气候变化、环境破坏等问题的日益严重,给绿色原则的推广带来了挑战。然而,司芙兰教授也指出,这一挑战同时伴随着新的机遇。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绿色原则有望成为国际法律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她认为,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在法律实践中推广绿色原则,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与谈环节,黄海涛副教授谈到在追求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世界各国之间存在内在矛盾,构建人类的共同未来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需要全人类深思,提出了关于中国如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提供实际方案的问题,中国是否能与多个国际机构在保障人权方面进行合作,并认为这是一个重大挑战。王翠文副教授表达了非常赞同司芙兰教授的观点,并询问如何将中国国际学者的思想,如阎世铎等整合进对全球命运共同体的人文解释中。王教授表示,这样的整合是她第一次接触的思路,十分期待能将中国的秩序与中国哲学、国际关系的解释相结合。赵晶晶副教授谈到强调了国际发展的概念及其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指出它在全球化经济与人权之间存在必要的综合关系,探讨如何将国际经济法转化为普遍原则,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唐颖侠副教授谈到我国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的进路区别,我国政府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而拉丁美洲国家把亚马逊雨林等等作为环境权的主体,提问面对这样不同的进路我国的公司应该怎么做。来自社科院的狄磊博士提出问题,绿色原则如何通过国际条约解释规则和人权法合规机制(如基于联合国宪章的机构)发挥作用,以应对国家在环境承诺履行上的辩护,并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愿景,与司芙兰教授进行交流。司芙兰教授对在场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与会师生意兴盎然,言论风生。本次讲座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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